第二章 清的确立

《中国通史(第十卷)》·白寿彝
第一节 宽温仁圣皇帝 转危为安 天命十一年(明天启六年,1626)八月十一日,后金国英明汗努尔哈赤去世,皇八子四贝勒皇太极被诸贝勒议立为新汗,尊称“天聪汗”,改次年为天聪元年。 皇太极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就内政而言,他碰到三大难题。一是汗父晚年的各项弊政,危害太大。主要弊政之一是大杀汉民。天命八年六月,以复州汉民欲逃,遣兵二万屠其城,全城一万八千余丁只剩下五百户及一些老弱妇幼。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以汉民叛逃不绝,欲杀金兵,遣八旗大臣率兵在金国辖区,“分路而行,逢村堡,即下马而杀”①。弊政之二是尽没民田,编丁隶庄。汗、贝勒、大臣一直掠夺汉民,逼令充当包衣(又称包衣阿哈,即奴仆),隶庄耕种,天命十年十月初三大杀反金汉民时,又将“筑城纳赋”未曾叛逃的汉民尽数降为包衣,没收金国全部汉民田地,编丁设庄,一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一晌为六亩),八十晌供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正赋”。所编新庄,除一部分给与八旗官将外,其余庄园尽归汗、贝勒所有。编隶庄园的庄丁,从过去的平民身份降为奴仆,所纳庄租,比昔日民人上交国家的正赋增加了十几倍。弊政之三是怀疑歧视降金的汉官,仇视绅衿。天命十年十月大杀汉民时,努尔哈赤专门指出,窝藏明国奸细,煽诱汉民叛逃者,“原为明官今已革职之大臣”及秀才,必须一律“甄别正法”,致“使贤良之书生亦被杀绝”①。 努尔哈赤这样“不论贫富,均皆诛戮,即顺之,不免于死”,没民土地,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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