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两晋南朝的清议

《魏晋南北朝史十二讲》·周一良
南朝 青瓷褐釉十足砚 竹林七贤与荣启期 清议是东汉以来乡里中形成的关于某个人的舆论。魏晋实行九品官人之法,中正就根据清议或乡里的舆论,来厘定、提升或贬降某人的乡品,从而向吏部提供给予或升降他的官位的依据。如《晋书》卷九四《霍原传》载,“原山居积年,门徒百数”,“及刘沈为〔燕〕国大中正,元康中,进原为二品”[75]。这是中正提升乡品的例子。又如卷三三《何劭传》载,劭死,袁粲吊其子岐,何岐辞疾不见。“粲独哭而出曰,‘今年决下婢子品’。王诠谓之曰,‘知死吊死,何必见生?岐前多罪,尔时不下。何公新亡,便下岐品,人谓中正畏强易〔抑〕弱’。粲乃止”。这是中正贬降乡品的例子。西晋时,中正根据清议贬黜官吏的事屡见,参看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第三章所引。这篇小文,试图考察两晋南朝清议与中正的关系和南朝时清议的作用。 晋宋正史本纪记录皇帝即位或其他庆典时实行大赦,除赐爵、赐谷之外,照例列举一系列“恩典”的内容,如减轻或赦免狱中囚犯的处刑,原除赃污淫盗罪犯,豁免捐税债务,放免奴婢等等。在这些内容之外,宋武帝以后的即位诏书中,还有一条特殊项目值得注意。宋武帝永初元年六月受禅后大赦,称“逋租宿债勿复收。其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荡涤洗除,与之更始”。宋孝武帝即位大赦,史文把诏书简括为“赃污清议悉皆荡除”一句话。宋明帝泰始元年即位大赦,亦称“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并悉洗除”。以后齐高帝代宋,梁武帝代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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