梃击案始末
《三案始末》·温功义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晚间,有个手持枣木棍棒的汉子,悄悄闯进了皇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并将把守宫门的内侍李鉴用棍击伤,又闯入前殿的檐下。在那里,被内侍韩本用等人捉获,当即将他交给了驻守东华门的守卫指挥朱雄等人,由他们将犯人暂行关押。扰攘了多年的明末三案中的梃击案,就是这样地发生了。 次日正是端午,皇太子赶着把夜里所发生的事件先向万历奏明。万历得奏,便命先将人犯交由近处法司先行审问。审理此案的巡皇城御史刘廷元,于审问后,奏闻的审知情况大致是这样:犯人名叫张差,是蓟州人。他说他是个吃斋讨封的人,语言很无伦次,看来像个疯子。但是察看他的相貌,又像很狡猾。最好还是交由法司严讯。刘廷元奏闻情况的语句很活,既说张差像个疯子,又说看来很是狡猾。这些都是那时官场应付公事的惯技,各面都占着点儿,各面都不说死,这样便可以把事情顺利交出,让别处自行去办了。 这案子转到刑部之后,是由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和劳永嘉三人会同审理的。那时太子早晚将废的传说已经流传多年,成为人尽皆知的事了,而况郑贵妃一家又是越来越见显赫,上上下下,到处都有他们的党羽,连首辅方从哲也是听从他们的指使的。胡、赵、劳三人都是习于官场的人,该怎么办才好,他们早都明白。初审的刘廷元说张差是个疯子,这就最好,因此他们便由此串讯,说这张差原是个卖柴草的人,由于柴草被人烧去,气得疯了,于四月间即入京诉冤。在路上,有两个不知姓名的人和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