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战后之欧洲

《近世欧洲史》·何炳松
第一节 巴黎和会 与会之国家 一九一八年之冬协约国既败德国及其同盟乃择定巴黎及其附近之维尔塞为各国代表议和之地。一九一九年正月开会。和会中主持讨论及最后决议者,实仅五大国:即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及日本是也。参预和会之国家有英国诸殖民地: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南非洲及印度。有南美洲之巴西及其他十一共和国。有欧洲之比利时、塞尔维亚、希腊、罗马尼亚及新兴之波兰、捷克斯拉夫。有亚洲之汉志、中国、暹罗。有非洲之来比利亚。总共三十二国。德国、俄国及其他中立国均不与会。 和会三大头 和会中重要条件始终由三大头——法国之克里门梭(Clemenceau)、英国之鲁意佐治、美国之威尔逊——秘密讨论而决定之。诸小国代表多向之抗议,无益也。法英美三国代表之意以为此次战事三国之功最多;且与会诸国之利害多所冲突,如公开大会讨论断难成事,故非出以秘密专断不可云。 德国领土之损失 一九一九年五月五日和约草案成,由大会讨论通过之。依和约规定:德国领土大缩。割阿尔萨斯洛林于法国,割卜山(Posen)及西普鲁士两省之大部于波兰。其他较小之领土或并入波兰,或并入丹麦,由各该地居民自决之。但泽一城原极重要,自是亦独立而为自由城。一切殖民地概行放弃。其在非洲者由国际联盟委任英国法国管理之。其在太平洋中者改隶澳洲或日本版图。为永远削弱德国起见,德国须交出大部分之海军,全部分之飞机及潜艇。陆军不得过十万人,废止征兵制。限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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