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國第二十八
《春秋繁露义证》·苏舆
《春秋》曰:“會宰周公。”又曰:“公會齊侯、宋公、鄭伯、許男、滕子。”又曰:“初獻六羽。”《傳》曰:“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余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實少。《春秋》三等,合伯、子、男為一爵,《春秋》曰:“荊。”《傳》曰:“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則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裡,公侯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附庸字者方三十裡,名者方二十裡,人氏者方十五裡。《春秋》曰:“宰周公。”《傳》曰:“天子三公。”“祭伯來”,《傳》曰:“天子大夫。”“宰渠伯糾”,《傳》曰:“下大夫。”“石尚”,《傳》曰:“天子之士也。”“王人”,《傳》曰:“微者,謂下士也。”凡五等。《春秋》曰:“作三軍。”《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小國之大夫與次國下卿同,次國大夫與大國下卿同,大國下大夫與天子下士同。二十四等,祿八差。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士,功德小者受小爵士,大材者執大官位,小材者受小官位,如其能,宣治之至也。故萬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杰,十人者曰豪。豪杰俊英不相陵,故治天下如視諸掌上。其數何法以然?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法天一歲之數。五時色之象也。通佐十上卿與下卿而二百二十人,天庭之象也。倍諸侯之數也。諸侯之外佐四等,百二十人,法四時六甲之數也。通佐五,而六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