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五六
《大学衍义补》·邱濬
《易師》:六五,田有禽,利執言(語辭),無咎。 程頤曰:“師之興必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然後奉辭以誅之。若禽獸入於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無咎。若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非田有禽也。” 朱熹曰:“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之,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無咎也。” 臣按:田有禽利執,則禽之不在田者不利執可知也。盜賊興於民間,戎狄侵於境內,此田有禽也,若夫未嚐侵吾地而害吾民,亦猶禽獸飛翔奔走於山林之中,固其所也,顧乃恣吾之貪欲,恃吾之勢力,以獮取之,豈所利哉?《易》曰“田有禽,利執言,無咎”,則禽之不在田,非唯不利執,執之必有咎可知矣。此非獨人事,蓋天道也。 《複》:上六,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象曰:迷複之凶,反君道也。 程頤曰:“以陰柔居複之終,終迷不複者也。迷而不複,其凶可知。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既迷不複善在己,則動皆過失,災過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迷道不複,無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十年者,歲之終。至於十年不克征,為終不能行。既迷於道,何時而可也,以其國君凶,謂其反君道也。人君居上而治眾,當從天下之善,乃迷於複,反君之道也。” 張栻曰:“《易》之爻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