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象山语要》·陆九渊
卷十九 敬斋记 某闻诸父兄师友,道未有外乎此心者。自可欲之善至于大而化之之圣,圣而不可知之神,皆吾心也。......能养之至于必达,使瓦石有所不能压,重屋有所不能蔽,则至有诸己至于大而化之者,敬其本也。 宜章县学记 是故任斯民之责者君也;分君之责者吏也。民之弗率,吏之责也;吏之不良,君之责也。《书》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又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君任其责者也。今为吏而相与言曰:某土之民不可治也;某土之俗不可化也。呜呼,弗思甚矣。夷狄之国,正朔所不加,民俗各系其君长,无天子之吏在焉,宜其有不可治化者矣。然或病九夷之陋,而夫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况非夷狄,未常不有天子之吏在焉,而谓民不可治,俗不可化,是将谁欺? 睹民之罪,视俗之恶,顾不于其上之人而致其责,而惟民是尤,则斯人之为吏可知也。 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吾于其所谓不可治者,有以知其甚易治也;于其所谓不可化者,有以知其甚易化也。 不才之吏,不能教训拊循其民,又重浸渔之。民不堪命,则应之以不肖其势然也。 贵溪重修县学记 风俗之所由来,非一日也。或睹其坏,而欲齐诸其末,禁诸其外,此后世政刑之所以益弊。至无如之何,则浸而归于苟且,玩岁月,习掩着,便文饰说,以规责偷誉,谓理不过如是。其视书传所记治古之俗,若必不可复至,以为未必然者有矣。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先王之时,庠序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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