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春秋集义》·李明复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集義卷十四 宋 李明復 撰 莊公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紀叔姬歸于 謝湜曰叔姬無子當歸魯魯不能存故歸外不能保兄弟内不能保妻妾紀侯之罪也 胡安國曰莊公四年紀侯去國叔姬至此始歸于者紀侯方卒故叔姬至此然後歸爾歸者順詞以宗廟在歸奉其祀也魯為宗國婦人有來歸之義紀既亡矣不歸于魯所謂全節守義不以亡故虧婦道者也魯人高其節義恩禮有加焉是故其歸于其卒其葬史冊悉書夫子修經存而弗削與衛之共姜同垂不朽為後世勸若夏侯令女曹爽之婦也寡居守志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而曰曹氏全盛之時尚欲保終况今衰亡何以棄之聞者為之感動其聞叔姬之風而興起者乎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萬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謝湜曰閔公遇弑仇牧趨君之難以隕其身可謂忠于其君矣故書及以顯其忠書大夫以示能死職人君所與居處游燕不可一非其人隂邪得居其間則雖千乘之君匹夫或得為之難宋萬凶勇之士也凶則蓄禍心勇則無忌憚閔公旦暮與之相親而不知為之戒故一言拂意而不測之變發于蕭牆然則左右近習可以一非其人耶孟子曰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師旅之衆敗乎外大水之變動乎内閔公不知變而又狎比凶人此其所以取不測之禍也 胡安國曰君弑而大夫死于其難春秋書之者其所取也大夫死于弑君之難而有不書者故知孔父牧息皆所取也夫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然徒殺其身不能執賊無益于事也亦足取乎食焉不避其難義也徒殺其身不能執賊亦足為求利焉而逃其難者之訓矣何名為無益哉夫審事物之重輕者權也權重輕而處之得其宜者義也太宰督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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