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内外服制通释》·车垓
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四 宋 车垓 撰齐衰杖期 正服 嫡孙父卒祖在为祖母 祖母【祖父存】 父【先祖而卒】 嫡孙身 释曰嫡孙既承祖后本为祖母服齐衰三年祖父在则为服齐衰杖期而已 降服 为嫁母出母 母【父卒母嫁曰嫁母父在母出曰出母】子身 释曰嫁母出母于吾父则义絶矣故子为之降服齐衰杖期葢子为母本服三年今以嫁出故故降之从轻也若子为父后承重者则不为服止申心丧谓与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汉石渠义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期为父后则不服弟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嫁之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期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宣帝诏曰妇人上不养舅姑中不奉祭祀下不慈子是自絶也故圣人不为制服若明子无贬母之义元成议是也愚窃谓所议嫁母一节若子可依而母改嫁宜从元成之议若子不可依母不得已而改嫁者则为服杖期不为过也 义服 为父卒继母嫁而已从之者 甲父【卒】 乙母【父先娶亡】 子身 丙母【父后娶】 释曰甲父先娶乙母而生已乙母亡父再娶丙母是为继母后甲父卒继母再嫁他人而已从之以寄育焉继母亡则已为服齐衰杖期义服也继母为其子亦义服不杖期若继母嫁而已不从之及继母被出者皆无服也 夫为妻 夫身 妻 释曰礼云生曰妻死曰嫔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虽异姓共处其义则深故妻亡而夫义服齐衰杖期按礼父母在为妻不杖【嫔毗宾切】 齐衰不杖期 正服 为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祖父母 父母 男女孙身 释曰祖父母者父之父母也孙为祖父母正服不杖期孙女虽适人不降若嫡孙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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