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佛异同论之三

《儒佛异同论》·梁漱溟
儒佛异同既一再为之析论如上矣,忽又省觉其有所遗漏,宜更补充言之。 何言乎有所遗漏?人类实具有其个体生命与社会生命之两面,不可忽忘。儒佛两家同为吾人个体生命一种反躬修养的学问,是固然矣;顾又同时流行世界各地,为中国、日本、印度及其他广大社会风教之所宗所本,数千年来在其社会生活中起着巨大作用,有好果亦有恶果,种种非一,而右所论列曾未之及;是即须略为言之者。 在此一方面:佛家为世界最伟大宗教之一,而儒家则殊非所谓宗教,此其异也。儒非宗教矣,然其为广大社会风教之所宗所本,论其作用实又不异乎一大宗教焉。世人有由是而目以为宗教者,此即当下有待辨析之问题。 往者常见有“儒、释、道三教”之俗称;清季康有为陈焕章又尝倡为“孔教会”运动;民国初年议订宪法,亦有主张以“孔教”为国教者,其反对之一方颇辨孔子之非宗教,论争热烈。此正以其事在疑似之间,非片言可以解决也。求问题之解决,必先明确何谓宗教。 对于宗教,旧著《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文化要义》各书皆曾有所阐说,读者幸取而参看,这里不拟再事广论。只申明夙日观点用资判断此一问题。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种。如世界历史之所显示,自今以溯往,它且是社会生活中最有势力之一种活动。其稍见失势,只不过晚近一二百年耳。人世间不拘何物,要皆应于需要而有。宗教之为物,饥不可为食,渴不可为饮,其果应乎人生何种需要而来耶?如我夙昔所说: (上略)这就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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