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襄公二十七年

《春秋左传译文》·左丘明
【经】二十有七春,齐侯使庆封聘。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卫杀其大夫宁喜。卫侯之弟鱄出奔晋。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传】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余车徒以受封,乌余以众出。使诸侯伪效乌余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卫宁喜专,公患之。公孙免余请杀之。公曰:「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宁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余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谷,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准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与免余邑六十,辞曰:「唯卿…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