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仪

《礼记通论辑本》·姚际恒
少,幼少之少,如内则所谓「十年学幼仪」是也。郑氏「为小威仪」,非,威仪已属小,不当又称小矣。朱仲晦谓「即小学之支流余裔」,尤非,小学乃古人学字之名,非此之谓也。按:此篇多与曲礼内则同,作少仪者当在曲礼后,内则前,以篇中之文而知之。详篇内。其义既多互发而语尤精峭,堪两与两篇媲美矣。(卷六五,页一) 闻始见君子者,辞曰:「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不得阶主。敌者此「敌」字,与下文「敌」字,原皆作「适」,依今本改。,曰:「某固愿见。」罕见曰「闻名」,亟见曰「朝夕」,瞽曰「闻名」。 不得阶谓不由阶升堂也,犹见曰闻名,主人曰将命者之意,主指所见之人,适者其主相敌者也。郑氏乃以主字连上读,非。郝仲舆不从之,是。(卷六二,页二-三) 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适公卿之丧,则曰「听役于司徒」。 比,相助死者为治具之义。孟子曰「且比化者」,亦作庀。左传「季文子卒,宰庀家器为葬备,听役于司徒」,檀弓「孟献子丧,司徒旅归四布」。(卷六五,页五) 若君将适他,臣如致金玉货贝于君,则曰:「致马资于有司。」敌者曰:「赠从者。」 按:臣致君金玉货贝,此春秋以来诸侯好货之风,治世必无有。(卷六五,页六) 受立授立,不坐。性之直者,则有之矣。 曲礼「授立不跪,授坐不立」,此多受立,彼多授坐。(卷六五,页七) 始入而辞,曰「辞矣」。即席,曰「可矣」。排阖说屦于户内者,一人而已矣。有尊长在,则否。 陆农师曰:「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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