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广义卷二
《说文广义》·王夫之
只 只,语已词。上义已竟,而更无所疑,则以“只”字间之,如“乐只君子”是已。语竟而无咏叹之意,则以“只”字终之,如“母也天只”是已。以其为语止之词,故借为但此无它之义,今俗用之。 氏 氏,本巴蜀山名,本训云:“象岸欲堕。”乃古今通以为“氏族”字,与本训全无干涉。其字从“民”而省,当与“民”同意,必有所取。《说文》未之博考,因偏据一说。此《说文》之不可执者也。 是 是,本训直也,谓直如此也。直者是,枉者非,故与“非”对。直如此则非彼矣,故又与“彼”对。《庄子》“彼是方生”,犹言“彼此”也。此,本训“止”也,止如是也。“是”之辞缓,“此”之辞急;“是”之辞婉,“此”之辞倨,临文自酌之。 尟 尟,本“尟少”字,音苏典切。经传皆用“鲜”字,唯汉人文字作“尟”。《史》《汉》流传不盛,字较《九经》为确,无经师传授之讹也。乃间有写作“尟”者,亦误。尟,少也,而义亦微别。少者,于多析之而见少也;尟者,本少也。少与“多”对,尟不与“多”对;少可增,尟不可增。故曰专言尟则绝无可知。从是、从少者,确信其果少也,殆于无矣。 些 些,从此从二。此有止义,故为语终之辞,与“只”略同。今或传写此字从夕作“ ”者,不成字。沈括谓与梵语“娑婆诃”同,殊为牵强,华、夷语原不相涉也。金元以降,用为“些少”字。周伯琦收入麻韵,盖“屑”字之讹尔。北人无入声,呼屑字作平声,因以此字代之。些,自音苏个切。 豸 豸,池尔切,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