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明心篇》·熊十力
前岁作《体用论》,原拟成其卒章,曰《明心》。适心脏病加剧,不堪提笔,逐缺卒章而付印。戊戌,病稍减,余仍欲续成之。顾不便与前书合订,前书,谓《体用论》。 函询老友林北云,请锡以名。北云曰:“此书写就,宜名曰《明心篇》,既可独行,又与前书相关联。且书之以篇命名者,周有《史籀篇》,汉有《苍颉篇》,司马相如作《凡将篇》,扬雄作《训纂篇》,清人毛奇龄作《论语稽求篇》,其例不一矣。”余遂从北譬之言。篇分上下,曰《通义》,为篇上;曰《要略》,为篇下。《通义》者,承前书《体用论》。 首申三大义:犹云三种原理。 一日宇宙实体具有复杂性,非单纯性;单者,单独。纯者,纯一。实体的性质非单纯也。哲学家或以为实体唯是单纯的精神性,或以为实体唯是单纯的物质性,皆逞臆成说,与实体不相应也。 二日体用不二;体者,实体之简称。用者,功用之简称。实体变动,成为功用。而实体即是功用的自体,不可求实体于功用之外。譬如大海水变动成为众沤,而大海水即是众沤的自身,不可求大海水于众沤之外,故说体用不二。俗云现象乃功用之别称。详在《体用论》。 三曰心、物不可分割。心、物为功用的两方面,非异体故,不可分割。 此三原理原本《大易》,今玆阐明心理,根据在斯。复次,文虽承前而义与前别,故云复次。但此与中译佛家诸论用复次之例稍变。 哲学的心理学,非必以研究与解释精神现象为能事而已。其所努力不敢稍懈者,唯在返己察识内部生活之渊海,是否有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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