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六十八 武二王

《宋书》·沈约·〔南北朝〕
彭城王义康南郡王义宣 彭城王义康,年十二,宋台除督豫、司、雍、并四州诸军事、冠军将军、豫州刺史。时高祖自寿阳被征入辅,留义康代镇寿阳。又领司州刺史,进督徐州之钟离、荆州之义阳诸军事。永初元年,封彭城王,食邑三千户,进号右将军。二年,徙监南豫、豫、司、雍、并五州诸军事、南豫州刺史,将军如故。三年,迁使持节、都督南徐、兖二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南徐州刺史,将军如故。 太祖即位,增邑二千户,进号骠骑将军,加散骑常侍,给鼓吹一部。寻加开府仪同三司。元嘉三年,改授都督荆、湘、雍、梁、益、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给班剑三十人,持节、常侍、将军如故。义康少而聪察,及居方任,职事修理。六年,司徒王弘表义康宜还入辅,征侍中、都督扬、南徐、兖三州诸军事、司徒、录尚书事,领平北将军、南徐州刺史,持节如故。二府并置佐领兵,与王弘共辅朝政。弘既多疾,且每事推谦,自是内外众务,一断之义康。太子詹事刘湛有经国才,义康昔在豫州,湛为长史,既素经情款,至是意委特隆,人物雅俗,举动事宜,莫不咨访之。故前后在藩,多有善政,为远近所称。九年,弘薨,又领扬州刺史。其年,太妃薨,解侍中,辞班剑。十二年,又领太子太傅,复加侍中、班剑。 义康性好吏职,锐意文案,纠剔是非,莫不精尽。既专总朝权,事决自己,生杀大事,以录命断之。凡所陈奏,入无不可,方伯以下,并委义康授用,由是朝野辐凑,势倾天下。义康亦自强不息,无有懈倦。府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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