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卷四十二 刘穆之 王弘

《宋书》·沈约·〔南北朝〕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敳所知。敳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为府主簿。 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高祖曰:“吾亦识之。”即驰信召焉。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穆之直视不言者久之。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实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逾者。”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坐受署。 从平京邑,高祖始至,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也。遂委以腹心之任,动止咨焉;穆之亦竭节尽诚,无所遗隐。时晋纲宽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右,负势陵纵,小民穷蹙,自立无所。重以司马元显政令违舛,桓玄科条繁密。穆之斟酌时宜,随方矫正,不盈旬日,风俗顿改。迁尚书祠部郎,复为府主簿,记室录事参军,领堂邑太守。以平桓玄功,封西华县五等子。 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或欲令高祖于丹徒领州,以内事付尚书仆射孟昶。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高祖。沈先见穆之,具说朝议。穆之伪起如厕,即密疏白高祖曰:“皮沈始至,其言不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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