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高僧传卷第十五

《唐高僧传》·道宣
义解篇十一 正纪十五 附见四。 唐越州静林寺释法敏传一。 唐襄州光福寺释慧璇传二。 唐襄州神足寺释慧眺传三。 唐绵州隆寂寺释灵睿传四。 唐京师弘福寺释僧辩传五。 唐京师普光寺释法常传六。 唐泽州清化寺释智徽传七。 唐泽州清化寺释玄鉴传八。 唐京师弘福寺释玄会传九。 唐京师慈悲寺释行等传十。 唐蒲州仁寿寺释志宽传十一。 唐相州慈润寺释慧休传十二(昙元 灵范) 唐京师弘福寺释灵润传十三(净元 智衍) 唐京师慈恩寺释道洪传十四。 唐京师慈恩寺释义褒传十五。 释法敏姓孙氏。丹阳人也。八岁出家。事英禅师为弟子。入茅山。听明法师三论。明即兴皇之遗属也。初朗公将化。通召门人。言在后事。令自举处。皆不衷意。以所举者并门学有声。言令自属。朗曰。如吾所举乃明公乎。徒侣将千名明非一。皆曰。义旨所拟。未知何者明耶。朗曰。吾坐之东柱下明也。明居此席不移八载口无谈述身无妄涉。众目痴明。既有此告莫不回惑。私议。法师他力扶矣。朗曰。吾举明公必骇众意。法教无私不容瑕隐。命就法座对众叙之。明性谦退泣涕固让。朗曰。明公来吾意决矣。为静众口聊举其致。命少年捧就传座。告曰。大众听。今问论中。十科深义。初未曾言。而明已解。可一一叙之。既叙之后。大众惬伏。皆惭谢于轻蔑矣。即日辞朗。领门人入茅山终身不出。常弘此论。故兴皇之宗或举山门之致者是也。敏采摘精理出听东安。言同意异更张部别。年二十三又听高丽实公讲大乘经论。躬为南坐结轸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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