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论卷第五
《菩提道次第略论》·宗喀巴
庚三正释于学处修学之次第分二,辛初总于大乘修学法,辛二别于金刚乘修学法。 初又分三,壬初于菩萨学处求学,壬二学已受菩萨戒,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今初 虽调伏律与密宗戒二者,于未受各各律仪之前,不可听其诸学处,然此菩萨学处则不同焉。先知诸所应学而净修其因已,若能勇悍执持,乃传其律仪,以是先须知诸学处,以作意所缘境,于彼至诚修极欲学而得律仪者,则甚坚固。斯为善方便矣。 壬二学已受菩萨戒者, 戒品释中曾将初如何受戒之规,次彼无间于根本堕罪及诸恶作守护方法,并违犯还出之规律等,广决择已。于受戒之先,决须观览彼释而知之。 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分三,癸初依何学处,癸二诸学摄于彼,癸三修学之次第如何。 今初 菩萨所依学处,明晰分之,虽无边际若以类摄,可于六度摄菩萨一切学处。六度者,是摄菩萨道一切关要之大总聚也。 癸二诸学摄于彼分二,子初正义数决定,子二兼说次第决定。 今初 世尊略说六度之总聚,补处弥勒菩萨乃将如是所说之因相关要,如佛密意而为显释令生决定智。是此诸数决定之理。若于此理获得夺意之定解,则于修习六度,自当认为殊胜之教授也。此中有六,第一观待于增上生数决定,欲得圆满菩提诸广大行,须经多生之相续。于彼道次第之进步,若无一体相圆满所依之身,如现世之身仅有一二支分任修何种亦难增长,故须一圆满一切支分之身。彼亦须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之眷属,与能成办之事业,四种圆满也。虽有彼许之圆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