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经析疑
《禅里禅外悟人生》·李叔同
凡例 一、经文据《丽藏》玄奘译本,与世所习诵者异。 二、科依义疑(录者案——扶桑体具实观述:《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义疏》三卷,收入日本《大正藏》中)。 三、问多增文,答据《义疏》,间或遗略,时有润文;而观解表法多缺。 四、唯引他文而略疏释,引文止处,未易见者,旁加(文)字。 五、若属私意,则上冠“案”字,以区别也。 六、案经谓此文唐疏者,指《药师本愿经疏》(隋本),唐慧观撰。系敦煌石室所发现之佚本。 七、经文句读,据大师写本。(目次中甲一之“一”,即内文子目之“初”字。) 八、析疑文标点,乃后人所加。 《药师经析疑》,原系弘一律师遗稿。弘公圆寂后,该稿经圆拙法师整理完成,圆师并嘱余筹印。数年前余曾请慧剑居士协助付梓,但因缘未能圆满,故于中止,仅就岷市先印一千余本。慧剑居士崇仰弘一大师,其情殷诚,曾撰写《弘一大师传》流通行世,今又再印《药师经析疑》及《弘一大师文钞》,以供世人同飨,嘱余为序,故略述其因缘,以表赞喜! 菲律宾三宝颜福泉寺沙门传贯民国丙辰六十五年二月十二日叙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问:若依台宗,说玄义五重,今应如何分判耶? 答:玄义五重:人法为名;正法宝藏为体;如来因果为宗;与拔功德为用;大乘方等为教相。 、人法为名者。魏塘云:药师琉璃光如来是人名,本愿功德是法名,此说是也。青丘、秋篠及长谷,同以药师为喻者,此等不知从德立名。 、正法宝藏为体者。正谓中正,法谓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