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论卷第三

《中观论》·龙树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观有无品第十五(十一偈) 问曰。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答曰。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作。有何咎。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问曰。诸法若无自性。应有他性。答曰。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诸法性众缘作故。亦因待成故无自性。若尔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从众缘生相待故。亦无无故。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问曰。若离自性他性有诸法。有何咎。答曰。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汝说离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离自性他性则无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则成。如瓶体是自性依物是他性。问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应有无。答曰。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应受无亦无。何以故。有法坏败故名无。是无因有坏而有。复次。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若人深著诸法。必求有见。若破自性则见他性。若破他性则见有。若破有则见无。若破无则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灭诸见安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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