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论疏笔削记卷第十三

《起信论疏笔削记》·子璇
长水沙门子璇录 论生灭相者。以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缘相。于中生灭与因缘。已如上释。今则分别相之一字。故言复次。然是生灭家之相。故兼言也。 略显疏相生灭者。分别染净念虑三世。人我见爱贪嗔炽然。览而可别。故云相也。无心法者。法之一字通于数境。谓心所使法心所缘法也。如前可知。流注生灭者。似平流之水望如恬静故。解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微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杂心论云。相似相续不知无常。然此论中与心相应等言。取义不便。为有与之一字。盖翻译之家不细磨琢也。后译秖言。一者粗谓相应心。二者细谓不相应心也。斯言甚便。 对显。疏俱名粗者。分别智等。皆因外境起故。更粗者贪嗔见爱执我我所。取著转深故。论凡夫境界者。是彼内凡所觉。所除之境界故。其实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十地等者。于中初地至七地。觉粗中之细。八地九地觉细中之粗。今就通意。但言菩萨地。 顺辨生缘者。此中虽有因义。以望真如亦是缘故。从微至著。显于生起故云顺辨。通缘。疏以根本等者。前云由不觉故生三种相。又云。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如是虽即次第而生。然推其根无明为本。 别因疏三。今初略消其文。以各自推其亲所因故。故因生三细缘生六粗可知。 此中下二引经广释三。初标指阙具。 二正引经。文云不思议熏变者。然若一向可熏可变。即同衣等。是可思议。即是凡夫所见。若一向不可熏变。即如玉石。亦是可思议。便同权教所说。今以俱非此二故不思议。 三广释经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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