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毗婆沙论
佚名·子部释家类·2 章
二卷,唐玄奘译。尊者法救作。释世友尊者之五事论。五事者色,心,心所,不相应,无为之五法也。分别色品第一。分别心品第二。分别心所法品第三。释尊者世友五事论,文来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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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毗婆沙论卷上
五事毗婆沙论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