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藏论卷下
《决定藏论》·佚名
梁天竺三藏真谛译 心地品之三 如经中说。六种胜智。谓阴入界四谛因缘二十二根。如是胜智云何分别。 郁陀南。 相义及分别 次第摄受依 依此六种法 了知阴入等 何者色相。谓十一种。眼等及触。法入中色有。依四大有是四大。皆是碍相。何者受相。谓有六种眼等触生。又三种受有二种依。谓色及心依色身受。何以故。五根色故。若根有色依眼等受。是名身受。何故五根不名为身。答曰。根自相故用各异故。若异相故不同身相。是故根受不名身受。答曰。不离身故。有眼等根。依根生受故。名身受。此说无过。若说不离言无过者心不离身。是故心受亦名身受。凡一切受皆名身受。答曰。身与诸根不得相离。心不如是。如有众生生无色处离身有心。是故根受得名身受。心得离身故名心受。是一切受得有二名。谓一切受皆是用相三种因缘。一者是尘胜力。二者思惟胜力。三者自在胜力。 何者想相六种如前。又六种生有相想无相想小想大想无量想无用想。此一切想得二种异。一者世间。二出世间。缘于欲界是名小想。缘于色界是名大想。缘空识处名无量想。缘无所用处是无用想。此欲界等是名有相想。非想非非想是无相想。出世间想。谓诸学人及无学人。是一切相分别想相。何者行相。如前六种复五种事。一者为与诸尘。二者得共俱故。三者有为远离。四者起烦恼业。五者心得自在。略说三种善不善无记。一切牵果。是名行相。 何者识相。亦有六种所谓眼识乃至意识。是识相分复有三种。一者用分。二者缘多分境。三者住诸异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