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广百论释论 第四卷

《大乘广百论释论》·护法
大乘广百论释论 第四卷 圣天菩萨本 护法菩萨释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破时品第三之一 复次有作是言。如说已灭未生无体。其理不然。诸有为法前后两际作用虽无而体恒有。分位别故三世不同。无必不生有定无灭。为破此义。故次颂曰 瓶等在未来 即非有过现 论曰。色等诸法在未来世。过去现在二世皆空。后遇因缘二相方起。云何汝说无必不生。未来世相在过现无。云何而言有定无灭。若执未来有二世相。此不应理。故次颂曰 未来过现有 便是未来无 论曰。若在未来有过现相。应如后位便失未来。一法一时实有多相。互相违反其义不成。即由此理言一一世皆有多相亦不成立 复次若谓色等有未来体。流趣二世说有过现。为破此执。复说颂曰 未来若已谢 而有未来体 生则恒未来 云何成过现 论曰。若色等法有未来体。是即应无过现二世。以不可说异相法中。有别异相如苦乐等。又若一法流转三时说三世者。便成杂乱。又色等法流转三时。若不异者应无三世。若有异者是则异相。本无而生有已还灭。一切有为应亦如是。便为退失说常有宗。又说颂曰 法若在未来 现有未来相 应即为现在 如何名未来 论曰。若色等法未来现有。应如现在便失未来。未来既无二世非有。彼为先故一切应无。复次有说。诸法体虽常有。然唯能取等流果用。说名现在。如是一用现在遍有。去来定无。不杂乱故。余用不尔。为破此言。故次颂曰 去来如现有 取果用何无 论曰。过去未来色等诸法。既如现在常有体性。为同类因取等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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