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坛传戒正范卷一

《传戒正范》·读体
金陵宝华山司律沙门 读体 撰 初坛授沙弥戒前请戒忏悔仪 净堂集众第一 凡欲作法。须先结界。若三重界相如法。无诸妨碍。乃能成办一切。所谓律制僧居。必依结界。僧弘律制。岂越於斯。初发心者。来入伽蓝从僧乞戒。应先集僧唱方结界毕。次预请和尚允示日期。即白引礼师。便於净堂集众。次则通启二阿阇黎师。方可入室礼请。结界时。新求戒者。须驱出至眼见耳不闻处。若久行律处所。戒场久定。不须逐期唱方。 (於授沙弥戒前几日。引礼师命净人洒扫法堂。中敷一座。供以香烛。至时令净人鸣楗稚。若无净人。沙弥亦可。其鸣椎额数。依律中僧法。各有常准。今惟集小众。止许三下。余者如律。不复广明。诸求戒者。闻声集已。先以四人住引礼师所。一触礼。至法堂。众求戒者。一齐三拜起立。为首者台掌白云)。 我(某甲)等。今者发心。志求净戒。但尘情久蔽。趋向无繇。惟愿诸引礼师。不倦为人。曲垂导引。 引礼云。 善哉可尔。既汝众等初入律门。仪则未谙。今为汝等通启二师。恭诣方丈礼请和尚。预为开导。伺候临期升座。授汝等沙弥十戒。其众中为首者。出班四人。随我分请二师。余者立定。 (众复齐向引礼师一拜起。分左右而立)。 通启二师第二 若准律制。授沙弥十戒。惟请和尚。与夫羯磨阿阇黎。无有请教授阿阇黎之说。然律制度沙弥授十戒。约有三种。一者年七岁以至十三岁。乃摄驱乌之辈。二者年十四岁以至十九岁。正当应法之俦。三者若年满二十已上。俱属名字。今诸求戒者。年既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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