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心要注

《始终心要注》·从义
续藏经始终心要注 宋从义注 始终心要注 荆溪大师湛然述 永嘉沙门从义注 在因名始,至果为终。因果虽殊,谛德无别。圆顿上乘,旨归於此。所以荆溪,立於心要。 夫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 上句标指,下句发叹。天然者,如天之然,亦名自然。问:此与外道所计何别?答:外道所执,已为三藏所破,那忽谓同圆顿谛理?复次,应知若从破计,须荡自然;破计虽尔,理必自然。是则自行乃遣,执惰随缘,无妨作斯说也。至於下文,含生本具,秘藏不显,由三惑覆,亦应准今料简显示,举一例诸,无劳委述。 中谛者,统一切法;真谛者,泯一切法;俗谛者,立一切法。 别示解释三谛相也。中者,不偏二边也。谛者,审而无虚也。统者,总也。一切法者,二边之法也。真者,无伪妄也。泯,亡泯也。一切法者,三千之法也。俗者,世俗也。立者,建立也。一切法者,百界之法也。当知此约三谛别明。若从通说,应云一中一切中,无真无俗而不中,则三谛皆统理而绝待也。一真一切真,无中无俗而不真,则三谛俱亡泯而无相也。一俗一切俗,无中无真而不俗,则三谛并建立而宛然也。 举一即三,非前后也;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 上两句,示三谛融即,显非纵横之殊异也。下二句,明三谛本具,彰无作之妙法也。举一即三者,举其中谛,非真非俗。当体泯法,复名真谛。常自建立,又为俗谛。中谛之一,即三既然。真俗之二,即三亦尔。准诸祖诰,亦应更云,即三而一,有可相离。即一而三,不可相混。非三非一,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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