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论疏卷第二十一
《大智度论疏》·慧影
蜀地潼州迁善寺沙门释 慧影 抄撰 释第五十九卷论 第三十六品者。名舍利校量品。上来诸品。先皆明功德。次及校量。此品之初创以舍利校量为指故以为目。将欲解释。故举之云第三十六品释论也。 佛告释提桓因已下。此下去正明舍利对校经卷。此中文意。乃复无数。且大而论之者。三周校量。第一举满阎浮中舍利。对校经卷。第二次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舍利。对校量经卷。第三以恒沙世界满中舍利校量经卷。此初即是第一佛将欲校之故。告天主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此意释以舍利是迹之等波若乃是佛之本故。宁取波若。且如金光明经云。舍利为六波罗蜜功德所熏故。须礼敬也。当说。 尔时舍利弗问已下。明身子因此而更论议也。当释。 何以故已下。从不为取至净。凡有五对。明于出义。临之当一一释。 不与诸佛法已下。明请佛。请圣果等法不可得故不取。诸凡夫法等不得故不舍也。皆例尔。 如是如是已下。明天主述问。即以为答也。 尔时佛赞已下。明天主。能依第一义故。说不二相。依于一帝。分别校量。宁取波若。义含法相。令当来可得故。致如来高赞。而述成之也。当释。明波若与于法性等。既境智俱冥。无有二相。故云无别也。诸义皆尔。 释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身子论义。天帝解释。如来赞成。此义已竟。今欲复宗说于校量。所以白佛也。 何故已下。此即是初分中第二意。明波若所以胜舍别义也。至论当释。以善法堂。喻波若经卷也。当也。 复次世尊已下。第三意。明波若法中。能生无畏舍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