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下略疏卷三

《梵网经菩萨戒略疏》·弘赞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 译 广州宝象林沙门 弘赞 述 ●二正宗(分二) 初十重 二四十八轻。 ○初十重(分三) 初总标 二别列 三总结。 ○初总标。 佛告诸佛子言。有十重波罗提木叉。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一切菩萨已学。一切菩萨当学。一切菩萨今学。已略说菩萨波罗提木叉相貌。应当学。敬心奉持。 戒本无形。何有相貌。然持犯即是相貌。不诵名犯。学即名持。若受而不诵。宁识戒相。不识戒相。罔谙开遮。不谙开遮。过犯由是而生。故首令诵学。苟不诵学。即失现在大乘之名。故非菩萨。当来成佛之极果亦失。故非佛种子。佛犹自诵。故过去一切菩萨。求大菩提。已于中学。未来菩萨当学。今现在初学菩萨。应当尊敬。至心顶戴奉持。无令暂有所忘失也。 ○二别列。 ○第一杀戒。 声闻厌怖生死。以自利为急。故制淫戒居首。由淫是轮回之本。生死之源。菩萨不怖生死。以利生为要务。故制杀戒在先。况杀是断佛性之种子。违慈悲之本愿。以慈能与众生之乐。悲能拔有情之苦。正大士度生之行。成就法身之德也。杀者。一切有情。皆以五蕴而为身心。若起瞋害。坏彼五蕴。故名为杀。 佛言。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 若。是设况之词。一本无若字。即是的指一人。非也。自杀者。谓亲身行杀。教人杀者。谓口教他人杀害。方便杀者。谓以种种机巧方便。令其必死。赞叹杀者。谓于彼乐死人前。称其美德。作如是言。汝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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