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采微余释

《金刚经采微余释》·佚名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世传。有加佛说二字。谓佛说金刚般若等。此后人谬加。须知经通五人说。谓佛菩萨弟子天仙化人五人也。若部内兼四人说者。题中不称佛说。若一经始终。金口所说者。题标佛说字。拣非兼四人所说也。然何以称经。须知虽四人所说。为佛印定。即同佛说。故得称经。大论云。下四印定。通云佛说。若尔既通云佛说。题标佛说。有何不可。须知。通云佛说。乃得称经。非金口所说。若金口所说。唯一席而已。且此经凡有六译。若什公与魏菩提流支。及陈真谛。此三译。同名金刚般若等。若隋笈多。谓金刚能断般若。其大唐奘法师。与大周义净。此二译同名能断金刚般若。是即由立题不同。遂释义有异。笈多以能断二字。在金刚后。则取金刚坚利。以喻般若。曰金刚能断般若。乃喻法立题。若奘师义净。以能断二字。在金刚前。如云菩萨坚执犹如金刚。以般若空慧。能断此执故。云能断金刚般若。(如慈恩传)乃成单法立题。既以般若空慧为能断。金刚为所断。岂非单法。相传海东晓师。亦有疏释此经。乃同奘师之说。皆无取也。无著论。以法喻立题。而什公等。皆符合论意。 百炼不消。 须知非但金刚。只如此间邠铁。亦百炼不消也(笔谈)。 显示不共。 此对初义。别在此经。故云不共。然与下文。文相有异。不可一例。 波罗蜜。 梵语波罗。此云彼岸。蜜此云到。若回文顺俗。故云到彼岸。准诸文。略云三翻。诸经多翻为到彼岸。生死此岸。涅槃彼岸。烦恼中流。菩萨以无相妙慧。乘禅定舟航。从生死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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