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疏卷下

《大乘百法明门论疏》·普光
大慈恩寺沙门大乘光撰 今略以五门料简心所有法。其五门者,第一、诸论不同,第二、假实分别,第三、四界分别,第四、三性分别,第五、废立六位。 第一、诸论不同者,若依此论,心所有法有五十一,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烦恼六,随烦恼二十。不定四。若依《瑜伽》,有五十三法,五十一同此论,但随烦恼中更加邪欲、邪胜解二。若依《显扬论》及《五蕴论》,心所有法有五十一,并同此论,无有差别。若依《杂集论》,心所有法五十五,自余诸数并同此论,唯烦恼六中,开不正见为五,谓萨迦耶见、边、见取、戒禁取、邪见。此即诸论显数不同。 问曰:“何故《瑜伽》随烦恼中更加邪欲、邪胜解?诸论并无,此有何意?” 解云:“《瑜伽论》所以更加邪欲、邪胜解者,为别境五中,念、定、慧三入随烦恼,当知欲与胜解亦入随烦恼中。又此二数,为障义重,得入随烦恼中。” 问:“既如是者,诸论何故不说?” 答:“诸论不说者,为念、定、慧三,五根摄故,亲为近障,过失重故,所以入随烦恼中。” 问曰:“欲与胜解,五根不摄,何故《瑜伽》建立此二入随烦恼?若尔,何故遍行五数亦不入随烦恼中?” 解云:“此之二数,虽望念、定、慧三,非五根摄,为障是稍轻,若望遍行,还是其重。故《瑜伽论》以此二数为障义重,得入随烦恼中。” 问曰:“何故《杂集论》烦恼六中,开不正见为五见?诸论并合为一,此有何意?” 解云:“诸论所以合为一者,以此五见同是慧性,对法论所以开为五者,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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