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总持法》一卷

《菩萨总持法》·佚名
亦名《破相论》、亦名《契经论》、亦名《破二乘见》 明如来住世时,口宣为法,教导群品,以为法则。明如来般涅盘後,遗教之法,着其文字,名为正法,住世五百年。五百年後名像法,住世一千年。「像」者喻义。若有修道行人,须了三种「法」义。第一是如来在世时,金口亲说,教导群品。第二是如来灭後,着文字十二部经。第三是像法中间有二种人:一者造像;二者法离像。夫求出世获涅盘者,皆须了此三种因缘。若不了者,徒施功力。 窃见今时学道之辈,多将善恶同源,苦乐无差,是非齐一,地狱与天堂不别,魔佛与明暗浑然。或说生死不异於涅盘,或说涅盘即同於生死。或说初别中,乃有了分。究问因缘,後还为一。 谨按:《涅盘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有四大,皆有无明。佛言:但是众生有此三种体。本起因缘从何所生?又言:四大从何体生?为当从佛性体生?为当从无明体生?又言:无明从何体生?为从四大体生? 如此三种之体,各各从何而生?为当本源是一,中乃分三,今欲希求,还合为一?为当本是三体,中间和合,而今方便,欲拟分析,还复归三?若本是一,後缘何事,分作於三?本若是三,後有何缘,合为一体?当是初一後三?为复初三後一?三一先後,请为明解。如此佛性、无明及以四大,一一须有指归。若无指归,亦无劳措手而言学者。如来教示,了了见性。万行威仪,皆能成办。出生死海,证大涅盘。 正法住世五百年者,是着文字经教是也。 谨按:《法华经》云:如来说初、中、後善,…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