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族部·卷一

《太平御览》·李昉、李穆等·〔宋代〕
○鸟 《周礼》曰:庖人供六禽:辨其名物。(六禽,雁、鹑、鴳、雉、鸠、鸽。) 又曰:中秋献良裘,王乃行羽物。(行羽物,以飞鸟赐群吏。中秋,鸠化为鹰,顺其始杀,大班羽物。) 又曰:射鸟氏掌射鸟,祭祠以弓矢殴鸟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 又曰: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天子大蜡,谓十二月合取万物而素飨之。襦,细密之罗。) 又曰: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春鸟,蛰而始出,是时鹰化为鸠。春鸟变旧为新,宜以养老助生气。行谓赋物。) 又曰: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鸟之可养盛大蕃息。)祭祠供卵鸟,(其卵可荐之鸟。)四时贡鸟物,(鸮雁之属,以四时来。)共逝献之鸟。(雉及鹑、鴽之属。) 又曰:翨氏(翨音翼。)掌攻猛鸟,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猛鸟,鹰、隼之属。置其所食之物於绢中,鸟来下则掎其脚。)以时献其羽翮。 又曰:哲簇氏,(哲音摘,又他历切。簇音苍独切。)掌复夭鸟之巢,(复,毁也。夭鸟,恶鸣之鸟,若鸮鵩。)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 又曰:庭氏,掌射国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救月之矢夜射之;中若神也,则以太阴之弓与枉矢射之。 《礼》曰:献鸟者,佛其首。 又曰:执禽者左首。 又曰: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 又曰:鸟皫色而沙鸣,郁。(皫,普表切。) 又曰:凡竖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夫鸟兽则失丧其群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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