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卷八十

《太平御览》·李昉、李穆等·〔宋代〕
○贞女上 《毛诗》曰:《汉广》,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又曰:《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谁谓雀无角,何以空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又曰:《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髡彼两髦,实惟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礼记》曰: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而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为将为贤人也。吾未尝以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哭失声。斯子也。必多旷於礼矣夫!" 《穀梁传》曰:宋灾,伯姬卒。《传》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於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义,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战国策》曰:韩取聂政尸暴於市,县购之千金。久之,莫知谁子。正姊闻之,曰:"弟至贤,爱妾之躯,灭吾弟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没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不吾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亦自杀於尸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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