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佛法通义
《禅外说禅》·张中行
3.1 章题释义 佛法,或说佛教教义,是个大题目,只得小作;就是小作也有不少困难。所以“义”前加个“通”字,为的是可以化大为小,化复杂为简单,因而也就可以化很难为较易。 “通”在这里有三种意思。一是“通常”,就是尽量取一般人(非教内或研究佛学的)容易接受的,或者说,所说虽是教内事却不太专。二是“通用”。佛教教义,远在佛灭度后不久就有大分歧,传入中土以后就更加厉害,分为各宗各派,当然人人都自信为真正老王麻子。同是“如是我闻”而所闻不同,或体会不同,依照逻辑规律不能都对。可是深入考究对错,就会陷入义理交错的大海,不只无此精力,也无此必要。取通用,是只涉及各宗各派几乎都首肯的基本观点,如人生是苦、万法皆空之类,至于苦的真实性,空和有能不能调和,等等,就只好不深追了。三是“通达”。讲佛法是为讲禅作准备,没有这样的准备,提及禅家的想法和行事,没接触过佛学的人会感到离奇,或说不可解。准备多少,应以能否进一步了解禅为取舍的尺度。就是说,只要能铺平通禅的路,介绍教义能浅就浅,能少就少。以下先说介绍的不易。 3.2.1 内容过多 佛教教义内容多,由集多种典籍为大藏的壮举也可以看出来。在这方面,自称为儒的读书人远远落在和尚之后,先是热心于辑要,如三国时的《皇览》、宋朝的《太平御览》之类,都是为皇帝能够取巧作的。比较像样的是明朝的《永乐大典》和清朝的《四库全书》,可是都只是抄而没有刻。佛教就不然,集佛教…